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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关于合同】所以你们希望合同怎么改? [21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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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没抓错重点,现在最大的问题,是合同中列出的作品定义太宽泛?缩小范围可破? ???
№0 ☆☆☆披上固马&# 2017-07-27 15:46:45留言☆☆☆ 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

不知道
№1 ☆☆☆&#1280812017-07-27 15:47:00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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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只限于网文,不要涉及其余非网文的版权
№2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48:28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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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把手伸向三次元。
把著作权第三条改掉。
№3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48:29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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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认真地询问修改方法,不要只会一味地喊“这个合同是坑!晋江的合同太不公平了!”
既然不满意,就想想希望怎么改啊→_→
№4 ☆☆☆披上固马&#12782017-07-27 15:49:20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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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成“只在晋江文学城平台上发表的作品”的代理版权,然后最好把签人的鬼规矩去了= =
№5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49:55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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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只限于网文,不要涉及其余非网文的版权
№2 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48:28留言☆☆☆

嗯,我也觉得最好是这样
不过,要是有人想把自己的小说作品改编成漫画呢。。
№6 ☆☆☆披上固马&#12782017-07-27 15:50:12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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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把手伸向三次元。
把著作权第三条改掉。
№3 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48:29留言☆☆☆

+1
№7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0:41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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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涉及网文,签笔名也没问题,本来也没打算去别的网站写。
三次元的分清楚,明确一下不会插手作者在三次元的创作。解决这个安全隐患。
№8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50:57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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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成“只在晋江文学城平台上发表的作品”的代理版权,然后最好把签人的鬼规矩去了= =
№5 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49:55留言☆☆☆

+2
№9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0:59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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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涉及网文,签笔名也没问题,本来也没打算去别的网站写。
三次元的分清楚,明确一下不会插手作者在三次元的创作。解决这个安全隐患。
№8 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50:57留言☆☆☆

+1
№10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1:37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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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个人觉得吧,改成“本人创作的一切有故事情节的作品”
会不会好点?
这样就可以把插画,论文之类的作品排除在外。
№11 ☆☆☆披上固马&#12782017-07-27 15:52:06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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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涉及网文,签笔名也没问题,本来也没打算去别的网站写。
三次元的分清楚,明确一下不会插手作者在三次元的创作。解决这个安全隐患。
№8☆☆☆==于2017-07-2715:50:57留言☆☆☆
+1
№10 ☆☆☆==于2017-07-27 15:51:37留言☆☆☆
№12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52:34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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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干涉三次元就好
牵涉到编剧之类的感觉无所谓,毕竟文学相关
和文学无关的建筑设计之类,软件编程的之类的不要牵涉到
№13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3:30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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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要不就
“本人在晋江这个平台上创作的所有作品及衍生作品”
№14 ☆☆☆披上固马&#12782017-07-27 15:54:20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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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个人觉得吧,改成“本人创作的一切有故事情节的作品”
会不会好点?
这样就可以把插画,论文之类的作品排除在外。
№11 ☆☆☆披上固马&《尼洛塔的回忆》于2017-07-27 15:52:06留言☆☆☆

那游戏怎么办
№15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4:57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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№12 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52:34留言☆☆☆
签笔名签书都可以,签活人还是算了吧,手持身份证实在太恶心了
№16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55:32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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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笔名签书都可以,签活人还是算了吧,手持身份证实在太恶心了
№16 ☆☆☆= =于2017-07-27 15:55:32留言☆☆☆

其实可以多点让人选的
№17 ☆☆☆==2017-07-27 15:58:31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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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持身份证让我想到了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裸贷
№18 ☆☆☆&#1278992017-07-27 15:59:18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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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个人觉得吧,改成“本人创作的一切有故事情节的作品”
会不会好点?
这样就可以把插画,论文之类的作品排除在外。
№11 ☆☆☆披上固马&《尼洛塔的回忆》于2017-07-27 15:52:06留言☆☆☆

但这样漫画、动画、剧本还是在内啊,还有音乐、游戏。
希望是“对于发表在本网站的文字作品的改编权,晋江有优先代理权。签约作者以签约笔名在网络上创作的小说作品需在晋江首发,vip作品不可同时在两个及多个网站上架。”
我觉得通过晋江发表和改编的作品,晋江收取费用都没有关系,但是不通过晋江发表和改编的作品,晋江无权过问。
№19 ☆☆☆= =2017-07-27 15:59:51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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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觉得签笔名蛮好的,但后来一想,是不是意味着笔名下面的人可以随便换……想想有点恐怖。
我是支持签人的,签作品每次都要寄合同太麻烦了。
可是,签了人后,只签这个人所有的网文作品及网文作品的延伸。不是挺好?
为什么是网文作品而不是发表在晋江上的作品?因为这意味着作者可以同时和多个网站签约,在多个网站上发文赚钱。
嗯,想了怎么改之后,必须想想这么改双方的利弊,合同改起来没那么容易,大家要多方位考虑。
我也只是说了我的看法。
№20 ☆☆☆披上固马&#12782017-07-27 15:59:52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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